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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顾春芳案二审维持原判 顾春芳被判处死缓两年执行


常熟顾春芳

常熟顾春芳
常熟顾春芳

江苏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诈骗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的常熟顾春芳被判处死缓,两年执行,判决结果已正式生效。宣判以后,顾春芳转身抹了一把眼泪,此时此刻顾春芳悔恨交加。

2012年3月,江苏常熟的民营企业老板顾春芳“身背”17.68亿余元人民币非法集资巨款的债务,秘密“跑路”出境藏匿新加坡,随后又出人意料地于3月底回国,被警方在上海抓获并当即刑拘。

2013年10月,顾春芳案初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之后,顾春芳不服,以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定性不当,认定其集资诈骗数额有误为由,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

江苏高院经审理认为:顾春芳认罪态度较好,维持原判死缓已经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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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申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