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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大涉黑案件宣判 44人被判刑

广西重大涉黑案件
广西重大涉黑案件审判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韦程摄

近日,广西重大涉黑案件宣判,一审共有44人被判刑,犯罪团伙中2名头目马某和李某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分别被处罚金11万元、8.5万元,没收财产各50万元。其他42名罪犯分别被判10个月到20年有期徒刑。

这起广西重大涉黑案是河池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庭审共持续19天。

河池市大化瑶族县人民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这一犯罪组织在广西河池市下辖的宜州市城区和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对宜州市城区的米粉市场、娱乐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涉黑团伙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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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