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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行证照分离是什么意思

北京实行证照分离:《北京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自2018年11月10日起,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第一批全国推开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北京市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分别是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明起实施

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四种方式管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北京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分别是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由试点的95项调整为国务院文件规定的106项,由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5种方式调整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同时,在改革范围上,由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扩大到全市。

负责人强调,“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成”等公共服务创新,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环节、简化材料、降低成本,让企业既能快速的进市场“大门”,也能便捷的入行业“小门”,真正实现“快入准营”,助力北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称,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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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