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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太平洋和南中国海热带气旋命名表注释

台风委员会西北太平洋和南中国海热带气旋命名表注释,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命名系统,简称为台风命名法。台风指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的一个等级,常常被人们误以为是热带气旋的替称。

西北太平洋和南中国海热带气旋命名表注释
西北太平洋和南中国海热带气旋命名表注释

当一个热带气旋达到热带风暴强度后便可称之为台风。台风国际上统一的热带气旋命名法是由热带气旋形成并影响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同事先制定的一个命名表,然后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在台风命名的国际规则出台之前,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同一台风的命名各不相同。为避免名称混乱,1997年11月在香港举行的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采用具有亚洲风格的名字统一命名。

命名表首先给出英文名,各个成员国家可以根据发音或意义将命名译至当地语言。当一个热带气旋名称被使用,造成某个或多个成员国家的巨大损失,这个名称将会永久除名并停止使用。遭遇损失的成员国家可以向世界气象组织提出上诉,将名称除名。但台风被除名也有例外,有些台风被除名的原因是“纯技术性”的,纯粹以名称本身因素被退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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